今天無聊看壹週刊的時候看到一篇文章,說的是一班女人在三十歲以前為自己做的一件事。有身嬌肉貴的走到撒哈拉沙漠跑馬拉松,七天無涼沖;有住在屋村的凡夫俗子飛上枝頭,到ball場當了一天名媛。回想自己三十年的人生,又做了什麼讓自己引以為傲的事呢?
很努力的想了好一陣子,還是沒有答案。事,做了很多,但好像沒有什麼remarkable的。唯一比較近傍的是二十七歲時的紋身 ﹣ 但都還不過是一個紋身而已。
從來都覺得人生不用太多計劃,命運帶我到那裡我就跟著走,幸好還過得不錯。其實這幸好的幸字真是可圈可點,若然不是上天惓顧,以我這種隨遇而安的性格,恐怕不會那麼事事順利。
所以人生還是有計劃的好,最起碼知到自己要的是什麼,然後朝著這目標走。不再年少的我當然已有明確的目標,現在正努力地向它的方向進發,希望會得到預期的效果,不枉此生。
April 26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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